申請學歷證明
嘉諾撒聖心中學
申請成績表、學歷證明書須知
(由2018年5月15日起生效)
本校規定下列日子及時間為 舊生辦理/發放各類證明書,敬希留意:
申請及領取之日期時間:
逢 星期二 上午9:30 – 12:00
星期四 下午1:45 – 4:15
詳情如下:
1. 改名、改姓或改父母親姓名均不是校長能力範圍內可辦的,請各 舊生體諒合作,以免浪費你們的寶貴時間。
2. 須遞交資料
請帶備有效期內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、近照兩張及以前校方所發的成績表、畢業證書等文件,申請時請帶齊資料,否則不予受理。
3. 請填妥申請表格,繳交費用。於指定日期內帶同收據到校務處領取證明書。
4. 不設加快服務,下表的工作天數已是最快速率。
5. 不接受郵遞式申請。
6. 證書類別及費用:
類 別 (各類文件正本只發出一次) |
費用 (MOP) |
需時 (由申請後翌日計) |
文件加簽或鑑證 (學生自行影印,再向校方繳交正副本,校方核實資料正 確無誤後,蓋章簽署確認。) |
$50 |
10個工作天 |
某年成績、平均分証明書、 就讀本校年期證明書 |
$200 |
30個工作天 |
歷年成績證明書 |
$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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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譯成績表(只限中譯英) |
備註
(1) 星期六﹑日,學校假期及公眾假期不列入工作天內;每年7月及8月份暑假不接受辦理及領取證明書事項。
(2) 本校不接受郵遞式申請,敬請親臨辦理手續。
(3) 本校以中文為法定語文,各類文件以中文為媒介。
若要只出英文本,按上表指示。
(4) 所有不存在學校檔案內之資料,校方依法律規定不能發出任何證明或聲明,亦不接受口述證明。
(5) 倘若未能在指定期間內領取證明文件,該文件將被註銷,所繳費用亦不予退還。
(6) 申請者如未能親臨領取,須出示授權書,在申請時必須一併交妥授權書及被授權者之身份證明文件(領證時正本待查)。
(7) 申請者資料不足,可在六個工作天內補交,否則當自動放棄申請處理。
(8)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:2821 1080;傳真:2821 0422;電郵:shccinfo@shcc.k12.edu.mo
(9) 以上申請須知及申請表格可以於www.shcc.edu.mo查閱及下載。
下載 申請學歷證明須知 (於2018年5月15日起生效)
下載 申請學歷證明書之表格 (於2018年5月15日起生效)